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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时间:2022-09-26 16:09:06 发布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院的过程,更好地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院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行院务公开是我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搞好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医院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实行院务公开,对于推进医院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推行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医疗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医院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我院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公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推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一)依法公开。院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注重实效。要从医院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有利监督。要有利于职工知情,方便职工办事,有利于职工和社会监督。

二、院务公开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院务公开分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根据负责部门的党务或行政分工分为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内公开的范围为全院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对外公开面向社会。

院务公开的内容为事关医院改革、发展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有关院务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结果和纪律。属于保密范围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因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决定办理的事项,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通报。对院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的大政方针。包括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

2、医院年度预决算方案,各项重大财务计划和重大财务改革措施,上级划拨经费及使用情况,院内各项专用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年度医院财务审计结果,接收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等。

3、各项经济指标(医院资产运营效益、成本核算指标等)的确定和完成情况。

4、医疗工作。包括医疗质量控制管理,门诊、病房、药检放业务绩效,医疗药品收费标准,医疗业务规程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

5、教学工作。包括研究生招生(包含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名额、程序和结果,实习生教学评估和综合测评情况,教学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教学立项、成果申报、优秀教师评选的条件、推荐项目、入选及排序情况等。

6、科研工作。国家级、省部级及厅局级下达的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原则,科研报奖的信息,职工发表的论文数量、级别,纵横向科研经费数,科研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的转化情况,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评审专家的情况,院级科研项目和科研报奖的有关信息等。

7、人才建设。选留优秀硕士生、博士生的情况。拟引进人才的方案,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的推荐、申报情况。公派出国(出国访问、参加学术活动、留学进修等)及国内进修的指标、选派条件、程序、结果、经费来源的情况。

8、干部人事工作。各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的考核、任免程序及情况,人事调动情况,职称评审的政策、程序及结果。年度考核、岗位职责考核的标准及结果,评优选先的条件、程序结果。

9、各级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10、廉政建设。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交通工具的配备、出国出境等各类补贴情况,业务接待费用情况,行业文明和医德医风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11、工会及离退休工作。年度活动计划及工作总结,会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和医院划拨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12、贵重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论证、方案及招标投标结果,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运行情况。大型废旧仪器设备及大宗废旧物资的处理情况。

13、药品采购的制度及程序,新药招标及药品的临床使用情况。

14、各类基建工程、修缮项目、室内装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竣工后的质量验收结果及决算、审计情况,院内医疗、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用房的分配、使用、调剂和情况等。

15、医院建房、买房、售房的过程和结果,房源情况,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等。

16、公派出国(出国访问、参与学术活动、留学进修等)指标,选派条件、程序、结果,经费来源等情况。

17、其他需要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二)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宗旨、发展规划、办院方针政策、医疗教学科研有关成果。

2、各项治疗收费(包括医疗收费和药品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等。

3、各类人才的招聘、引进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

4、医疗服务的内容、范围、程序等。

5、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的有关规定。

6、其他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院务公开的形式应服从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一)通过召开院职代会和工代会,全面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来实现院务公开。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学术委员会、工会委员会、职称评审中级委员会、分房委员会、行政周会、科主任会议、干部学习会、护士长会议、职工大会及党团基层组织等通报相关院务。

(三)通过公告栏、电子屏、触摸屏等媒介和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

(四)建立院情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院内重大事项进行公开通报。

四、组织领导

推行院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工会、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协调和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为保证把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副院长、院长助理为副组长,由工会、纪检监察、院办、组织部、人事处、计财处、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工会。各业务科室和职能科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及联系电话,以便随时上报和传达有关情况。

五、监督措施

(一)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此进行整改提高;组织部门要把开展院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纪委、监察处负责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院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各级党组织要主动配合行政领导严格审查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保证院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各级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在医院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医院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对有关举报、投诉,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及时做出负责任的答复和处理,对处理不当或拖而不办的,纪委、监察处负责督促解决。

(五)对在院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或打击报复的,医院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