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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攻关/重点研发验收【结题】相关材料

时间:2013-09-02 17:06:58 发布单位:

2018年11月更新

注意!!!: 2015年以后的项目验收前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否则无法验收!!!

已经通过邮件方式获得原山东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授权码”的,请继续按照科技报告通知: www.qiluhospital.com/site80/wjxz/189671.shtml完成所涉及项目所有科技报告呈交工作。

没有获得授权码的,自2019年起,按照附件0说明在在科技云平台呈交科技报告。

提醒:所有疑问在下方注意事项里都有解答

1、齐鲁医院科研处审核:项目负责人将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相关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院科研处邮箱 qlyykyc@163.com 审核,待收到返回邮件确认可以打印后,提供验收申请表三份,验收证书六份,验收材料(在第三步胶装成册)三份(以上为所有流程所需材料总数量)至医院科研处盖章。

2、山大科学技术研究院申请:院内审核通过后,验收申请表报山大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室盖章(山大中心校区 明德楼 C406)。验收证书经费支出到山大财务C210盖章(经费在山大,在医院的到医院财务盖章)。

3、山东省科技厅申请:提供验收申请表三份,验收材料各一份(不是验收证书),报科技厅审核(高新区舜华路607号,GSF编号:科技大厦社发处1607 高正 联系电话66777080;GGH编号:规财处1318 冯清华 联系电话66777068)。项目验收申请获得省科技厅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函审或会审验收。

4、验收:函审或会审验收,20万以上会审,会审请提前通知科研处,科研处将组织验收并留取相关证明材料(横幅、照片或视频等);20万以下(含20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式可采取会议或函审。会议验收的需出具整体验收意见;函审验收的不需要整体验收意见,不需要在专家信息表中签名,每位专家需各自出具个人意见,按顺序附在验收证书中。

5、验收证书盖章与材料提交: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证书,提交一份验收材料及五份验收证书,分别至山大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和省科技厅办理盖章事宜(与验收申请表上的盖章地点一致)。提交验收材料,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各一份至我院科研处,进行备案。(验收材料右上角使用铅笔标记页码--阿拉伯数字,封面为第一页)

如果不按要求进行结题,科技厅将减少我院的申报名额,我院将限制项目负责人申报任何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注意事项:

1、提交电子版之前,应完整填写申请书及验收证书,包括验收意见(模板见附件)、验收专家组名单。验收专家为山大系统之外的5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其中包括一名财务专家-中级职称以上),至少来自四个单位,组长与副组长来自不同单位。山东大学,山大二院,齐鲁医院,以及其他单位的山大编制人员都不符合要求。

2、项目验收完成人员名单必须与项目合同书一致,若有变动,需填写变更情况表并加盖齐鲁医院公章进行变更(三份)。如果项目有延期,也需要提交变更情况表。

3、证书中,经费支出情况必须与实际支出相符,否则山大财务不予盖章。填写的是实际支出不是经费预算!

经费余额不得超过所拨总金额的15%,结题后剩余经费可以使用3个月。

4、验收材料中请附盖章的合同书或任务书(可以到医院科研处复印)。

5、验收证书中“主要参加人员名单”,应包含项目负责人。

6、验收材料的装订顺序为:

1)函审验收:封面+目录+合同书+变更情况表+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

2)会审验收:封面+验收大纲+合同书+变更情况表+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

7、工作报告是指立项背景、主要研究过程、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技术研究报告是指国内外发展状况、技术原理、工艺路线、主要研究内容等。技术研究报告类似大论文的格式和内容。

8、专家费发放从鉴定验收费支出。

附件0 关于在科技云中启用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系统的有关操作说明V1.5.docx

附件:1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 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doc

附件:3 验收报告封面.doc

附件:4 验收大纲及其他相关内容.doc

附件:5 会议验收意见模板.doc

附件:6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doc

附件: 7 验收意见-函审.doc

附件:8 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课题变更情况.doc

齐鲁医院科研处:苑芳芬

电话:82169166

邮箱:qly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