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
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6 17:43:56   浏览量: 次
全院各科室:
根据山东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6 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6〕43 号 ,要求,现开展全院申报工作。详情如下:
【I.转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各单位,山东大学各医院,有关学会协会: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人文素养与岗位胜任力,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6 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立足当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医学人文素养、法律法规、医学史、医学家重大发现故事、医患沟通等内容,按照“自下而上”方式组织遴选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以下简称推荐项目),征集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需科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需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与医患沟通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
(二)专业科目。包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医学科技创新前沿知识,具体涉及本学科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边缘学科与新兴交叉学科新进展、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填补国内空白且具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方法等。
(三)其他有助于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内容,如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以及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类奖项且对专业知识技能提升有帮助的项目等。无主题授课内容或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申报材料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各市要根据本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数量和分级分类培训需求,综合考虑辖区内医学教育资源、近年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立项和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大对薄弱学科、紧缺专业和基层的倾斜支持力度,合理确定推荐项目专业分布和申报单位项目数量。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要求
(二)申报单位
三、征集方式
本次实行限项申报,请各市各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分配的限额推荐,不允许超额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备注:我院限项50项)。按照《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4〕34号)要求,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每个县(市、区)可单独申报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各1项,由各市负责汇总报送。首次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团体,本次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包含在限额内。
项目征集方式为网上申报,申报时间截至3月25日(备注:因涉及院内审核遴选,院内用印流程及省卫健委审核,此项目院内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3月18日(下周三)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登录“山东省医学教育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sdcme.net.cn//),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完成推荐项目申报工作。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各单位、山东大学各医院、有关学会协会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科分类与申报代码(附件2)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盖章PDF版申报书。
各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并汇总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学术团体的申报项目后,将申报书和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的盖章PDF版和word版统一报送邮箱。委属(管)各单位、山东大学各医院、省属有关学术团体申报的项目,直接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送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为基层减负等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二)各市各单位要坚持公益性原则,遵守医疗卫生行业学术会议活动管理的相关要求,严禁成为推介产品、输送利益的平台,严禁以继续医学教育名义组织与培训无关的活动,严禁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严禁从事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无主题授课内容的年会、峰会、论坛,一律不作为项目申报。项目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 “世界”“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
(三)各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加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第一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营造主动学习的良好氛围。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姚凡喜、孟勇,联系座机:0531-51766191
省卫生科技与人才发展中心联系人:孙文 张本政,联系方式:0531-61323027
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531-88931090
【II.教育处补充通知】
1.每位申报者只能选择在一家单位申报一个项目,若已经在附件1-《202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荐数量分配表》中所列的其他单位(例如各学会、协会等)中已申报 ,请勿在我院以相同项目负责人申报(若要在我院账号下重复申报,在填写完整提交时,系统将自动排异,不予提交审核)。
2.已进入202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层面遴选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题目、相同学科分类与申报代码申报此次省级项目(已入选国家层面遴选的项目,本周教育处已逐一通知到本人,未接到通知,即代表在省级遴选阶段就已落选)。
3. 请有意申报者阅读 附件1-《202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荐数量分配表》,表中不仅显示我院限项50项,还列举了各协会、学会的单位名称,请大家积极拓宽申报渠道,以自身最有优势的单位作为申报单位。
二、申报材料提交流程
1.院内申报(即省级继教项目申报系统填报之前步骤)
请申报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3月18日(下周三)上午10:00之前,向教育处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① 电子版:
请将本通知附件中的《2026省级继教项目申报书》与《附件4-汇总表》发送至邮箱dylcjy@126.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6省级继教项目申报”;其中《2026继教项目申报书》请填写附件中的《2026申报书模板》,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6省级继教项目申报书》;《汇总表》请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6省级继教项目申报汇总表》
② 纸质版:
将申报书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齐鲁楼-北塔三层-教育处327室,沙清泉收。教育处汇总后,为申报者统一发起医院行政公章用印申请流程,并尽快至院办盖章。注意申报书纸质版不仅要注意完成承诺书、同行评议意见等处的签字,还要重点注意同行评议意见应由1名外单位、同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不得为项目负责人或授课专家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单位相同)填写并签字,推荐理由字数不少于 200 字。
2.院内遴选
3月18日10:00-3月20日10:00院内遴选,3月20日下午通知院内遴选胜出的50位申报者登录系统申报,并告知各自登陆账号和密码。
3. 申报材料报送省卫健委
教育处将为申报者统一扫描盖章版申报书,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省卫健委。
4. 被推荐申报项目在线完成继教项目系统申报
请院内遴选胜出者,即我院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于3月24日(下下周二) 早8:00之前,登录“山东省医学教育服务平台”官网(https://www.sdcme.net.cn//),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逾期省卫健委将进入评审遴选阶段,不允许再申报。
教育处联系人:沙清泉 座机65462,手机89586
| 单位 | 发布量 |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 2 | 工会 | 8 |
| 3 | 医务处 | 8 |
| 4 | 保健科(老年医学科) | 8 |
| 5 | 急诊科 | 8 |
| 6 | 护理部 | 7 |
| 7 | 普通外科 | 7 |
| 8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5 |
| 9 | 人事处 | 5 |
| 10 | 后勤保障处 | 5 |
| 11 | 神经内科 | 5 |
| 12 | 纪委、监察处 | 4 |
| 13 | 学生工作处 | 4 |
| 14 | 科研处 | 4 |
| 15 | 门诊部 | 4 |
| 16 | 教育处 | 3 |
| 17 | 医师培训处 | 3 |
| 18 | 心外科 | 3 |
| 19 | 小儿外科 | 3 |
| 20 | 器官移植科 | 3 |
| 21 | 眼科 | 3 |
| 22 | 中医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