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26-04-29 15:35:57   浏览量: 次
各研究生:
接山东大学研究生院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多元化科研成果,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硕博连读认可硕士阶段的成果,5+3长学制、齐鲁医学堂不认可本科阶段的成果)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3.申报者可使用最多三项支撑成果申报一项代表性成果奖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作为支撑成果申报;同一支撑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基础研究类和实践应用类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1.基础研究类:“聚焦前沿,突出原创”。申报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代表性支撑成果包括已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实践应用类:“穷理践实,突出应用”。申报成果应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实践创新性,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和核心技术难题汇总取得突破,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具有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等多种形式。
注:实践应用类采用材料+答辩视频形式评审,请提交5分钟内答辩视频(需露脸)。 答辩视频是指申报人对成果的介绍视频,作为专家评审时参考依据的一部分。一般常用的是通过腾讯会议等软件,对成果进行PPT介绍,需要本人出现,时长5分钟(如下图)。视频要求分辨率1920*1080分辨率,大小控制在150M以内,请以“学号+申请人姓名+实践应用类成果答辩视频”命名。可参考下图

影响因子和分区(仅做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参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办法》,理学工学信息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中所发布标准,医学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Journal CitationReports(JCR)数据(分区取大小类中最优分区),成果影响因子(if)以五年平均(Web of Science)为准。具体查询方式请见附件1.
①校级优秀成果奖
奖励等级:校级成果奖奖励标准为20000元/项。
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
|
单位 |
基础研究类分配推荐指标 |
实践应用类分配推荐指标 |
|
第一临床学院(齐鲁医院) |
3 |
4 |
注:此为推荐名额分配,非最终获奖结果。
②院级优秀成果奖
奖励等级:院级优秀成果奖奖励等级:一等奖10000元/项,二等奖7000元/项,三等奖5000元/项。
院级优秀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见下表:
|
奖励等级 |
基础研究类分配推荐指标 |
实践应用类分配推荐指标 |
|
一等奖 |
3 |
4 |
|
二等奖 |
3 |
4 |
|
三等奖 |
3 |
4 |
请拟申请的研究生于2026年5月6日15:00前提交下列材料至qlyyjyc@126.com,纸质材料提交至齐鲁楼北塔3层323。(因劳动节假期原因,请将材料(2)、(3)、(4)先行发送电子邮箱,教育处将于在5月6全天收取纸质版材料(附件3),请务必确保填写内容和汇总表一致。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填写内容需与汇总表一致,仅需纸质版)。
(2)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原件;若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此项材料仅需提交PDF电子版,以“申请人学号+申请人姓名+申请奖项”命名,如“2021123123+张三+基础研究类/实践应用类”。
(3)附件2:2026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仅发电子版)
(4)实践应用类采用材料+答辩视频形式评审,请提交5分钟内答辩视频(需露脸)。与其他材料一并发送。
五、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2.请各位研究生及时提交申报成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3.学院评审阶段无需系统填报,学院评审后获得推荐至学校参评校级优秀成果奖者方需填报系统。
4.学院推荐及评审:
校级优秀成果奖推荐:教育处将根据学生成果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优秀成果推荐排序,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向齐鲁医学院择优推荐校级基础研究类及实践应用类优秀成果(推荐校级优秀成果奖未最终获评者,作为院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进行奖励)。
院级优秀成果奖评审:教育处将根据学生成果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优秀成果排序,待校级优秀成果奖公示后,择优确定学院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获得校级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评院级优秀成果奖)。
教育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评审结果经公示无误后统一上报学校。
联系地址:齐鲁医院齐鲁楼北塔323室
联系电话:0531-82165457李老师
教育处
2026年4月29日
| 单位 | 发布量 | |
| 1 | 党委宣传统战部 | 17 |
| 2 | 工会 | 8 |
| 3 | 医务处 | 8 |
| 4 | 保健科(老年医学科) | 8 |
| 5 | 急诊科 | 8 |
| 6 | 护理部 | 7 |
| 7 | 普通外科 | 7 |
| 8 |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 5 |
| 9 | 人事处 | 5 |
| 10 | 后勤保障处 | 5 |
| 11 | 神经内科 | 5 |
| 12 | 纪委、监察处 | 4 |
| 13 | 学生工作处 | 4 |
| 14 | 科研处 | 4 |
| 15 | 门诊部 | 4 |
| 16 | 教育处 | 3 |
| 17 | 医师培训处 | 3 |
| 18 | 心外科 | 3 |
| 19 | 小儿外科 | 3 |
| 20 | 器官移植科 | 3 |
| 21 | 眼科 | 3 |
| 22 | 中医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