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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9-18 08:34:53   浏览量: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有关要求,在充分总结各地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进行转发,请各临床科室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

单位排行 根据3月新闻发稿量进行统计

  单位 发布量
1 学生工作处 17
2 党委宣传统战部 11
3 护理部 11
4 医务处 9
5 普通外科 9
6 整形美容烧伤科 7
7 器官移植科 5
8 重症医学科 5
9 纪委、监察处 4
10 教育处 4
11 后勤保障处 4
12 健康管理中心 4
13 手术室 4
14 科研处 3
15 保卫处 3
16 消化科 3
17 小儿内科 3
18 血液科 3
19 耳鼻咽喉科 3
20 口腔科 3
21 中医科 3
22 急诊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