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医务工会关于推荐评选齐鲁工匠活动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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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医务工会关于推荐评选齐鲁工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3-10 15:31:18 发布单位:

各基层工委:

为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舆论导向和浓厚氛围,加快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齐鲁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鲁会办〔2017〕19号)要求,结合我省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卫生计生系统推荐评选2017年度“齐鲁工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选树活动面向各单位在职职工,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二、申报条件

“齐鲁工匠”人选首先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得到职工群众公认,目前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践行工匠精神。爱岗敬业、钻研技术、严谨细致,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做到了精益求精、专业专注、创新卓越,并取得了优异工作业绩。

2.掌握高超技能。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拥有高招绝技,技能技艺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帮助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成长进步。

4.做出突出贡献。为企业在实现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提高效率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重要成果,并能在群众性技能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推荐申报时间

2017年3月14日12:00前报院工会办公室。

四、推荐名额

各基层工委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

五、推荐材料要求

1.视频资料(mp4格式,30M以下,不低于1920×1080像素,不长于5分钟)。

2.其他相关资料,如:个人工作简介、主要事迹及证明材料,创新成果介绍等,包括图片、第三方或鉴定机构评价证明、成果应用证明、获奖证书、技术和成果转让推广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PPT文件上报)。

3.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各一张(jpg格式,分辨率为280×382,不大于40KB)。

4.推荐申报材料中,推荐申报表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1)、推荐人汇总表一份A4纸打印(见附件2),其他材料各需一份,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各材料在上报纸质版的同时均需上报电子版,材料准备齐全后,按照“推荐单位/职业工种/工匠姓名/所在单位”格式命名后报送至电子邮箱qlyygh@163.com。

六、其他要求

1.请务必严格要求,严把推荐申报条件和标准,优中选优。

2.纸质版材料需按要求加盖公章,表格版式不得调整。

3.申报条件无关的信息不要填写,达不到申报条件的成果和材料不要上报。

4.省医务工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

5.附件1、2中的“推荐机构”填写“山东省医务工会工作委员会”,“所在单位”填写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附件1&2:齐鲁工匠推荐申报表及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