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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医务工会《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7-02-10 09:23:35   浏览量:

关于转发山东省医务工会

《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职工:

现将山东省医务工会《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上传,请您认真阅读。如符合要求请于212日前将先模基本情况(附表1)及社会保险情况(附表2)填好,发送电子版qlyygh@163.com213日前同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工会办公室。

鲁医工字〔20173

山东省医务工会

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省计生协机关工会,各驻济委直单位、高校附院工会:

为全面准确了解省计生协会、各驻济委直单位、高校附院获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以下简称“先模”)基本情况和底数,关爱重视先模,保护先模的待遇和权益,根据省总工会安排,决定开展省部级以上先模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含已离退休人员),人员范围见附件3

二、调查内容

先模基本情况(附表1)及社会保险情况(附表2)。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先模调查摸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范围(附件3)要求,认真摸清本单位先模底数和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先模管理工作,保护先模待遇和权益提供基础依据。

2.此次先模调查摸底为所有健在人员,包括已经离退休人员。各单位务必认真核查,确保调查结果全面、准确、详细、不漏人、不漏项。

附表:1.省部级以上先模基本情况统计表

2.省部级以上先模社会保险情况统计表

3.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范围

山东省医务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729

附件1:省部级及以上先模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省部级及以上先模社会保险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范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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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发布量
1 党委宣传统战部 17
2 工会 8
3 医务处 8
4 保健科(老年医学科) 8
5 急诊科 8
6 护理部 7
7 普通外科 7
8 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5
9 人事处 5
10 后勤保障处 5
11 神经内科 5
12 纪委、监察处 4
13 学生工作处 4
14 科研处 4
15 门诊部 4
16 教育处 3
17 医师培训处 3
18 心外科 3
19 小儿外科 3
20 器官移植科 3
21 眼科 3
22 中医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