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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关于基层工会委员会调整补充的通知

时间:2020-12-30 13:55:51 发布单位: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
我院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至今已经三年多。鉴于院领导班子调整、中层干部轮岗、退休等,工会委员会委员及职工代表变动比较大。按照《工会章程》、《工会法》、《山东省卫生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规定,医院工会拟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基层工会委员会调整补充改选的意见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委员会按照本通知进行调整补充。
一、工会干部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爱国爱院,积极参与和支持医院改革发展。

  1. 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医院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2.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3. 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4. 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 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二、选举办法

  1. 基层工会委员会以现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在其领导下调整补充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
  2.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原则应为5-7人组成。
  3. 选举补充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参加才能进行。
  4.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员半数以上赞成票,方能当选。

5、选举时,设总监票人、检票人、计票人。已经提为候选人的不能担任总监票人、检票人、计票人。
6、各工会小组以现科室为单位或基层工委划定单位而定,并同时推选出小组长,同时上报院工会。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月8日前将基层工委选举结果上报院工会。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设置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原则上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设组织、宣传、文体、福利、女工委员各1人。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基层工会委员会人员名单登记表https://www.qiluhospital.com/uploadfile/2021/0104/202101041036105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