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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8-19 09:25:25 发布单位:

各有关科室:

接省委组织部通知,根据《关于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鲁人组发〔2006〕4号)和《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鲁办发〔2007〕1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1.2011年共评选表彰10个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级各类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创新人才群体,符合《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2.我院可推荐1—2个创新团队。 

二、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附件包括以下内容并列清目录:

(1)创新团队带头人学历、学位和学术水平证明;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主要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4)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标志性论文或著作证明材料;

(6)发明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7)其他能够证明创新团队成果和业绩的材料。附件材料要与申报书中填写内容一致,并按顺序对应。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将电子申报材料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每个创新团队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创新团队名称,内容包括申报书及附件,分别保存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名分别为“创新团队名称+申报书”、“创新团队名称+附件”。

三、有关要求

1.做好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出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4.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以推荐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为契机,实施本地、本部门的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大力宣传创新团队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推动各层次各类型创新团队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支持创新、竞相创新的良好风尚。目前尚未实施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市,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扎实开展这项工作。

5.各有关科室请于8月24日—2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医院人事处。申报材料文本请登录医院网站下载。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附件: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人事处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