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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须知

时间:2023-07-13 17:31:24 发布单位: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须知

尊敬的用户您好!在使用“在线诊疗”功能之前,请您先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1.在线诊疗用户需同时满足以下个条件方可预约挂号:六个月内曾经在线下就诊过的诊断明确的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②年满6周岁如您未满18周岁,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使用在线诊疗服务。

2.根据国家“实名就医”法规,患者就诊需为本人。患者需自行承担由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不实病情描述带来的风险及后果。

3.在线诊疗挂号:目前统一为6/人次医师若24小时内未接诊,系统将自动退号退费。

4.支持济南市医保和省直医保在线支付和报销(注:患者如需医保支付和报销请使用本人微信号登陆后并就医)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约线上就诊时,需提前一天取消挂号否则视为违约。如果同一患者一个月违约累计3次或一周取消累计6次,系统将自动锁定,半年内无法线上预约。如果一天取消累计3次,则当日无法预约。

6.在线诊疗支持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心院区门诊药房供药:

a.选择药品配送,药品将通过EMS或顺丰邮寄至患者登记地址快递费用为到付。

b.选择自取,请根据短信提示信息到指定地点自取;3个工作日(含就诊当日)未自取的,将按照患者预留的邮寄地址,给予邮寄。

c.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7.配送费用及物流信息请至EMS或顺丰官网查询。配送费用及物流信息相关解释权归EMS或顺丰所有药品经物流公司发出后,发生破损、丢件由物流公司承担责任。

8.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不得在互联网上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处方以及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具体以医师实际开具为准。

9.如您正处于住院期间,并使用医保身份就医结算,请避免同时登录互联网医院就诊,否则将会影响您住院相关费用报销。

10.为了保证在线诊疗就诊质量,请务必在就诊前提交病情资料,禁止提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提交的资料不清晰、不能满足在线诊疗要求等,医师认为患者病情不适宜在线上进行接诊,医师有权利在接诊后发起退号(同时退费),建议患者线下就诊。

11.在线诊疗存在空间和技术局限性,病情发生变化或病情危重时,请及时线下就诊。

12.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咨询电话:0531-82166950。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