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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4 17:11:00 发布单位:

各学生党支部、各相关党员:

为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202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

各支部要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党日和党员教育活动,将毕业生党员教育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任务,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做合格共产党员。开展“五个一”活动,即“1次专题党课、每月1次集体学习研讨、递交1份思想汇报、重温1遍入党誓词、站好最后1班岗”。

要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高度重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避免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坚决防止出现毕业生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或者“口袋”党员现象。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材料类别,做好档案整理移交登记,确保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准确完整。

对入档材料逐项检查,重点检查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是否完整,签名签章是否齐全,填写时间是否准确,项目内容是否规范等。毕业生党员档案要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转递。

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放入预备党员党员档案袋。考察情况填写至6月份,具体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情况,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联系信息备案工作,做到常联络、常教育,避免预备党员出现预备期满却未转正的情况。

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要将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等一并放入培养考察材料袋,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一并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上述材料请以支部为单位于6月7日24:00前报送学生党总支,统一存放入毕业生档案。

三、办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请各支部根据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及流向情况,掌握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信息,准确填写《202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同时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所有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都需要手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附件2),拍照后照片以党支部为单位打包发给学生党总支留存备案。(2023年6月7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sdudzz@163.com

转往山东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组织关系接转的全部流程,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同时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平台操作转出,待收到接收单位基层党委盖章的纸质版回执后拍照上传系统,完成全部接转流程。

注:灯塔系统内转出操作流程需于7月30日前操作完毕(录入回执除外),介绍信回执需于9月30日前录入灯塔系统。

发展党员纪实系统:预备党员省内转出,纪实系统录到第21步-继续教育考察;2023年上半年转正的党员,发展党员纪实系统需录完第25步-入党材料归档,务必上传完整的入党志愿书扫描件。

纸质介绍信由学生党总支依据附件1填报信息统一开具,请确保附件1信息填报无误。领取时间请等待后续通知。

四、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有关管理规定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本人携带,不得由他人代办。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可登录个人“灯塔党建在线”APP查看组织关系转接的办理进度;转往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要将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至原党组织。

对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可凭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相关证明到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申请更换介绍信。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及时办理。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不再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自转出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或未提出重新开具介绍信申请的,所在基层党组织应主动进行联系,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五、做好保留组织关系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且无法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拟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经党员本人提出申请(附件2)、党支部同意、报医院党委通过后,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

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2,注意区分出国境、非出国境),以党支部为单位报送学生党总支,经医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报送学校组织部予以备案。各支部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台账,及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信息填入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附件3、4)。

保留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仍隶属原支部管理。党支部应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要及时转出。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信息采集:准确填写《2023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3年6月7日24:00发送至邮箱sdudzz@163.com

要求:支部内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需摸排,并进行信息采集,6月21日前暂无法落实转移去向的先行保留,后续随时更新最新去向。

202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一律转正后再行发起转接手续。

2.保留组织关系:6月21日24:00前报送。

相关材料有:

(1)纸质版材料:《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4,注意区分出国境、非出国境),以党支部为单位收齐后于6月21日党支部骨干培训会议现场报送。

(2)电子版材料: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附件5、6),请于6月21日会前发送至邮箱sdudzz@163.com

3.党员档案整理:6月7日完成

各党支部需对支部内留存的党员发展档案进行梳理,如有涉及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请于6月7日前整理材料报送学生党总支,统一存放入毕业生档案。

对于已进入培养考察阶段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考察意见应更新至2022年6月。

4.回执统计:介绍信回执需于9月30日前录入灯塔系统。

5.介绍信换开:党总支将于2023年下半年进行统一调度。请各党支部关注通知,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学生党总支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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