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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3-12-08 16:39:23 发布单位:

各相关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山大学字[2022]1号)及学校工作实际,参照学校、学院现行学生荣誉体系名称,现就2024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大学2024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评选数量

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省级和校级,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6%,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4%。被评选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时自动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以成绩单为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

(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

1、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2、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3、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4、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6、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8、笃实。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9、省级优秀毕业生需要志愿参加毕业生志愿服务工作,包括:毕业生义诊活动、毕业班级档案整理、统计班级信息、毕业期间和毕业后问卷调查等。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个人于12月1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辅导员处:

(1)附件1: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附件2:2023届山东省(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3)成绩单(趵突泉校区阳光大厅机器打印)。

2、学院汇总并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与材料报送学校终审。

四、特殊情况说明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

2、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2024年12月前未达毕业或授位要求,或未按时取得毕业生、学位证的。

4、未能履行职责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学生干部。

5、违纪学生包括受过院内通报批评的学生,不能申请优秀毕业生。

第一临床学院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2:2024届山东省(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