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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第一临床学院关于推荐研究生参加山东大学2023年(第七届)研究生道德风尚奖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13:55:11 发布单位:

各相关研究生: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着“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的理念,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和担当精神,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第一临床学院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第七届)“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倡导良好道德风尚,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榜样示范带头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一临床学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经费来源及奖项设置

道德风尚奖来源为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基金。

学院本年度有1-2个推荐名额,推荐至学校参加全校范围评审。全校共20位道德风尚奖获奖者,并从中推选产生道德风尚模范奖(一般不超过10人),奖励表现特别优异、贡献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广泛的研究生。

道德风尚模范奖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10000/人,道德风尚奖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8000/人。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校内师生认可的道德标杆。本年度综合测评为优、良,未受过纪律处分。

2.分类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

1)助人为乐:主动奉献爱心,长期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乐于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提供援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赢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勇于保护和援救他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保护国家、集体、群众、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较大贡献,产生积极影响;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生活和学习中坚持诚信原则,真诚待人,踏实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做出突出贡献;

4)敬业奉献:恪尽职守,真诚奉献,热心服务,赢得广泛好评,把科研学术成果转化成奉献社会的价值;

5)自强不息:表现出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能够乐观向上,毅力顽强,积极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立志奋斗;

6)尊师孝亲:尊敬师长,主动帮助或者细心照顾有困难的师长,孝敬父母,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秉持孝老爱亲、弘扬家庭美德,不离不弃,同舟共济,患难与共;

7)责任担当: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职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和困难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抵制斗争;

8)其他道德风尚的突出表现。

四、评选原则及流程

评选工作坚持“道德风尚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流程为:

1.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请表(附件1)、事迹支撑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15日24:00前(下周三)前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dylcsdu@163.com邮箱。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2.学院推荐。学院将视报名情况用答辩等方式评选出拟推荐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具体评审方式、时间和地点请等待后续通知)。

注: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违规违纪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按校规校级严肃处理。

3.学校组织答辩、公示及表彰。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听取候选人在道德风尚方面的突出事迹,并根据各单位党委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经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委员会审核,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无异议,确定获奖人选。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奖励。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0日

山东大学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申请表